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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级

中央官职

地方官职

文官年俸[i]

文官

武官

文官

武官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

殿阁大学士

领侍卫内大臣

掌銮仪卫事大臣

 

 

银180两

米180斛

从一品

协办大学士

尚书

都察院右都御史

都察院左都御史

步军统领[ii]

 

将军

都统[iii]

提督

 

正二品

侍郎

内务府总管大臣

统领

总督[iv]

总兵

副都统

银155两

米155斛

从二品

内阁学士

翰林院掌院学士

散秩大臣

巡抚[v]

布政使

副将

 

正三品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通政使

宗人府丞

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

詹事府詹事

一等侍卫

参领

陵寝总管大臣

围场总管大臣

城守尉

按察使

顺天府府尹

奉天府府尹[vi]

参将

银130两

米130斛

 

从三品

光禄寺卿

太仆寺卿

参领

盐运使

游击

 

正四品

鸿胪寺卿

通政副使

大理寺少卿

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

詹事府少詹事

二等侍卫

副参领

道台

顺天府丞

奉天府丞

都司

银105两

米105斛

从四品

翰林院侍读学士

翰林院侍讲学士

国子监祭酒

内阁侍读学士

城门领

知府[vii]

 

 

正五品

六科给事中

郎中

通政司参议

光禄寺少卿

三等侍卫

步军校

同知

直隶州[viii]知州

守备

银80两

米80斛

从五品

御史

翰林院侍读

翰林院侍讲

员外郎

鸿胪寺少卿

四等侍卫

知州

盐运副使

千总

 

正六品

国子监司业

内阁侍读

主事

都察院经历[ix]

宗人府经历

理藩院教习[x]

蓝翎侍卫

亲军校

前锋校

护军校

骁骑校

委署步军校

通判

京县知县

千总

银60两

米60斛

从六品

翰林院修撰

 

州同[xi]

布政司经历

千总

 

正七品

内阁中书

翰林院编修

通政司经历

各部寺司库

笔帖式[xii]

城门吏

知县[xiii]

儒学教授

京县县丞

按察司经历

把总

银45两

米45斛

从七品

翰林院检讨

国子监博士

国子监助教

 

州判

京府经历

盐运司经历

 

 

正八品

太医院御医

国子监学正

笔帖式

翰林院五经博士

 

府经历

县丞

儒学学正

儒学教谕

外委千总

银40两

米40斛

从八品

翰林院典簿

国子监典籍

委署亲军校

委署前锋校

委署护军校

委署骁骑校

儒学训导

 

 

正九品

笔帖式

礼部大使[xiv]

蓝翎长

主薄

外委把总

银33两1钱

米33斛1斗

从九品

翰林院待诏

国子监典籍

钦天监博士

司狱

 

巡检

 

银31两5钱

米31斛5斗

不入流

翰林院孔目

各部寺库使

崇文门副使

无顶戴笔帖式

 

典史

驿丞

河泊所所官

盐茶大使

仓大使

茶引批验所大使

 

 

 



[i] 清代官员的俸禄比较复杂,不仅文官和武官不同、官和爵也不同,此外在俸银之外还有禄米。此处就以占官员队伍大头的文官的法定俸银为例说明。雍正时期考虑京官清苦,特支双俸(米除外),称“恩俸”;同时给文官发放“养廉银”,数额大大高于正俸。其中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000两。武官的工资收入中,虽然俸银普遍低于文官,但武官可以支取薪银、蔬菜烛炭银、灯红纸张银等名目繁多的款项,但是武官的养廉银要远少于文官。(以上比较都不考虑“工资外收入”。)

[ii] 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负责北京城内外九座城门的守卫,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是事实上的禁军统领。

[iii] 都统是八旗制度下的官职,起初是一旗的最高军政长官,清朝入关后改为驻防八旗的最高长官。清朝在有些重要的驻兵地点设置将军,比如杭州将军、广州将军,没有设置将军的地方保留都统。都统除掌驻防旗营军政事务外,并兼管驻防地区的民政事务,比如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山海关副都统等。将军和都统名义上直辖中央,不属于地方官职,但在实践中被视同为地方官。同品级的提督则是绿营(汉族军队)的最高指挥官。

[iv] 清代总督一般有许多“加衔”,品级普遍上升为一品。比如:“都察院右都御史”例行为总督的兼职,使得总督拥有了弹劾权,品级也就上升为了从一品;重要地区的总督还兼任“兵部尚书”,拥有辖区内调兵遣将的实权,品级自然也升了一级;还有一些资历深的总督,顶着“内阁大学士”的头衔总督地方,品级就升为了正一品。请看下面的头衔:“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而管盐政操江,辖南河事务”。这是一个兼任右都御史、兵部尚书的两江总督的头衔,同时还督管巡抚、盐政、江防和河道事务,品级自然不是从二品可比了。没有加衔和兼职的总督极少,他们被称为“白纸总督”或者“单车总督”,意思是实权小、不顶事。

[v] 清代巡抚和总督一样,拥有诸多加衔,比如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等,普遍上升为正二品。

[vi] 顺天府尹实质上是一个知府,但管理首都北京的政务和治安,并且可以插手中央各部的政务(比如受理各地百姓的诉状、参加重要案件的会审,在实质上剥夺了刑部的部分权力)。另外,顺天府尹是唯一一个可以直接上朝面圣的知府,因此品级远高于一般的知府。同样,奉天府尹管辖清朝“龙兴之地”奉天(沈阳)的政务,品级也升为正三品。地方官职由此分为“京县”(顺天、奉天下属各县)和“外县”两种,京县官职远高于外县官职。

[vii] 府级领导班子有知府、同知、通判等。府略当于古代的郡,由于好古,读书人都雅称知府为太守、郡守。

[viii] 清代在“县”之外有“州”的行政区划,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其中直隶州直属各省,为统治人口多,事务杂繁的地方,在编制上直隶州与“府”等级相同,可以下辖正常的县,领导班子有知州、州同、州判等。散州与“县”相等。

[ix] 清代都察院、通政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部门设置经历,职掌出纳文书。

[x] 理藩院是处理边疆少数民族和外交事务衙门,是古代朝贡体系的主要负责机构(另一个重要机构是礼部)。少数民族和外国使节来京面圣,需要有人教导他们礼仪,就产生了“教习”。类似的,还需要翻译,也就是“通事”。清代,朝廷专设“朝鲜通事”,负责朝鲜来华使团的翻译,也是正六品。

[xi] 州同是知州的佐官。属于直隶州的相当于同知;属于散州的则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江防、水利诸事。

[xii] 清朝在中央各部门中设置了大量笔帖式,翻译满汉文字、记录档案文书等。笔帖式只能由满族人出任,各部挑选满族中熟悉满汉文字的年轻人担任。笔帖式一般为七、八、九品,升迁较为容易、速度较快,被称为“八旗出身之路”。

[xiii] 县级领导班子有知县、县丞、主薄、巡检、典史等。表中未入流的官员都是县里的基层官员。

[xiv] 这里的“大使”也是处理外交事务的。外国朝贡使者来京,要入住专门的官方旅馆。旅馆的负责人就是大使,比如接待琉球使团的就有专门的“琉球大使”。大使们除了安排使团的住宿吃穿,还要带领他们去各个衙门、参加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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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程

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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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程,浙江临海人。职业编辑,业余作者。写过若干本断代史和专题史的通俗读物,出版有《泛权力》、《三国大外交》、《中国人本色》等书。 博客中文章为本人原创,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单位或者他人。转载请注明作者是张程。 有事请联系chempo@163.com。谢谢大家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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